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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终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来源: 后勤处 字体大小: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今年是《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提出开展《行动计划》的终期评估工作。为了解各地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进展以及《行动计划》提出的“所有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每学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教育部要求组织开展《行动计划》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终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所有普通中学(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二)各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评估内容

    (一)《行动计划》有关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落实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学生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抽查:所有相关学校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试行)的通知》(国艾办发〔2007〕13号)“大众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有关要求对本校学生知晓率进行抽查。

    三、组织实施

    (一)部署评估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终期评估工作进行部署,督促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并结合有关工作,对评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学校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开展自我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我评估,并填写评估表。要以评促建,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环节,及时整改落实,特别是学生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不达标的学校,要迅速采取措施,强化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确保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三)报送评估表和评估报告。

    1.各省属中职学校和普通高校于2015年7月15日前分别填写《普通中学/中职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评估表》(附件1)、《高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评估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佘婷婷老师,电话:020-34113257,13570215179,电子邮箱:qcjk2015@126.com

    2.各地级市教育局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市)《行动计划》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终期评估报告以及工作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许颖,电话:020-37628026,传真:020-37626352,电子邮箱:gdedutwc@126.com。,报表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评估表》(附件3)、《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评估汇总表》(附件4)、《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评估汇总表》(附件5)。地(市)评估报告要有数据支撑,主要包括终期评估实施情况、五年来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进展和成效、《行动计划》规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面临的主要挑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


    附件:学校艾滋病防控评估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