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用电的基本需求,避免使用违规电器引起的火灾和乱搭乱接现象,本着对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学院拟将所有的机械电表改为载波智能电表,为了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用电规则与须知。
一、用电规则:
1.热得快(含电热棒)、电炉子、电磁炉等发热电器不可以使用,否则会自动断电。
2.每次断电5分钟后自动送电。
3.断电后自动送电前,须关掉一切用电器电源。否则,自动送电后又会断电。
4.断电后再次送电的15秒内,房间单个电器负载不得>700W。
5.多个允许使用的电器开始用电,每个须间隔10秒以上。
6.为了确保智能电表正常使用,每个房间在同一时间只能使用一个电吹风,不可同时使用两个电吹风,以免导致断电。
7.电吹风的使用规则:
⑴ 只能使用额定功率在1000W以下的电吹风,使用时须从低档逐步开到高档,低档使用10秒以上才能换开高档,高档使用10秒以上才能换到低档,否则断电(特指学生宿舍)。
⑵ 关闭后要间隔10秒以上才能再次使用, 否则会断电。
8. 对乱接乱搭电源改装线路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或火灾事故者,由保卫部门移交司法部门依照法律追究其责任。
二、用电须知:
1.供电时间:
⑴ 星期日至星期四,熄灯后智能电表自动调整小功率供电时间23:40-05:30,仅供宿舍电风扇和厕所照明用电。
⑵ 星期五至星期六,熄灯后智能电表自动调整小功率供电时间00:40-05:30,仅供宿舍电风扇和厕所照明用电。
2.宿舍无人时,须关掉电源。
3.插座接触不良,容易引起异常断电,须检查插座与插头是否接触良好。
4.单个识别、限电功率为600W(±10%)。
5.本智能电表须提前预交电费后才能用电消费,因欠费导致的断电,须缴费后才能送电。
缴电费地点:1号饭堂1楼饭卡充值点。缴费方式:现金缴费。
如有不清楚的事项,请在校园网上查阅。
后勤处 (公章)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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