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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8日 来源: 后勤处 字体大小:


      为继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全面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现就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1. 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在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经过各有关方面的不懈努力,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向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方向转变,市场机制在后勤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得到发挥,后勤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后勤运行效率与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学生的食宿条件得到较大程度改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力地支撑了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办学模式转变、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以及学校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尚远未完成。由于有利于后勤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和机制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后勤保障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影响稳定的因素,高校普遍还没有摆脱办后勤的负担和办企业的风险。因此,后勤保障依然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制约因素。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务必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务必要站在高等教育事业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全面谋划继续深化改革,为全面建立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注入强大的动力。
      2.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奋斗目标是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这一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
      今后,各有关方面推进深化改革的任务就是围绕建立这一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开展工作。当前的主要任务:一是稳步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二是逐步剥离高校后勤服务经营职能;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高校后勤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四是不断完善必要的改革配套政策和法制保障;五是加快转变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管理职能,推进学校后勤的行业管理。
      3.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经验、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寻找差距、求真务实,在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争取使改革尽快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积极又要稳步;正确处理长远目标与实现途径的关系。在明确长远目标的基础上,鼓励因地制宜;正确处理管理体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的关系。协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加强管理的关系。以改革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不断强化管理巩固发展改革成果;正确处理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重点推进学生公寓和食堂的改革;正确处理整合内部资源与整合外部资源的关系。既要注重整合学校内部资源,还要充分重视弓J进社会优质资源;正确处理市场机制运作与体现公益性的关系,通过弓J入市场竞争机制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通过政府和学校的优惠政策和投入体现公益性;正确处理维护学校、学生利益和后勤职工利益的关系,既要通过积极推进改革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还要注意在改革中维护后勤职工的利益。
      4.稳步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
      只有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后勤资源的优化配置。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看,目前大多数城市服务业已基本具备了为高校提供各种服务的能力,部分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也具备了为其他高校提供服务的能力。据此,各高校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动打破行政垄断,开放市场,在全国市场范围内选择引入优质服务资源(包括分离出高校注册为独立企业法人的后勤服务实体)。在开放市场过程中,必须做到规范准入、稳步有序。
      地处大、中城市高校的新校区,不存在后勤“老人”问题,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直接引进社会优质资源服务,实现后勤社会化一步到位。
      5.逐步剥离高校后勤服务经营职能
    为摆脱不必要的负担、规避风险,并得到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后勤保障服务,各高校应根据具体情况稳步剥离后勤服务经营职能。
      剥离后勤服务经营职能的基本途径:一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逐步消化分流后勤“老人”,萎缩或取消后勤服务实体,直接面向市场选择服务企业;二是创造条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后勤服务实体注册为独立企业法人。也可同时采取以上两种方式,即在消化后勤职工,退出非强势后勤服务经营项目的同时,集中精力发展强项,融入社会服务业。在后勤“老人”不多,有条件通过开放市场实现后勤社会化的学校,尽可能不要创办后勤服务实体。
      后勤服务实体注册为企业法人时,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对于后勤服务实体分离至注册期间的利润积累,应当承认员工的贡献,可视情况合理分割,研究确定上交学校比例或转化为学校股份,也可以适当方式用于对员工配股,激励工勤人员向企业实体流动,加快后勤实体企业化进程。
      6.加快建立健全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为了保证引入服务企业的质量,校内后勤市场不能无条件件开放,必须对企业资质等级、近期业绩和社会信誉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后勤行业协会,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研究制定高校后勤服务市场企业准入条件和招标、投标、议标实施办法,确保引入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在一定年限内,对本校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实体给予适当的准入照顾。
      7.切实明晰各方的责、权、利关系
      引入企业从事服务经营活动,校方必须与其通过签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要求、违约处罚办法及乙方退出高校后勤服务市场的程序和方式等。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义务认真履行契约。引进企业有责任提供良好的服务,有权利自主经营管理,并通过正当经营获得合理利润;学校有责任为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经营条件,并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后勤社会化并不是简单的市场化,其中对学生的服务属于公益性服务,体现“公益性”的责任在政府和学校。对政府和学校控制价格的项目,一方面应通过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另一方面还应通过税收减免、“零租赁”、资金投入、补贴等方式降低价格。学校应对校内市场情况进行科学测算,给企业留有合理的盈利空间。
      8.加强和规范对高校后勤市场的监督管理
      为保证高校后勤服务市场的规范有序,必须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学校监管(包括委托监管)、学生参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校后勤市场监管体系。
      高校后勤市场是全国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样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学校要积极争取、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校内后勤市场进行监管;行业组织应明确行业标准、规范等,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学校是提供后勤服务项目的发包方和被服务方,代表学校各方面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对服务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规范的监督管理。
      各高校应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归口负责校内后勤服务市场的规划建设、质量监督、价格检查、组织协调等工作,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控体制,学校其他部门不应以任何形式分割校内后勤市场。学校在对各二级单位实行经费总额动态包干时,要充分考虑学校后勤市场的统一性和完整性,避免资源分散和矛盾内耗。学校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义务、监管办法、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校方对后勤市场的监管,特别要注意自身的规范,既要保证监督到位,又要避免越位和错位,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对服务企业进行引进、监督、评价、奖惩、清退等过程中,应充分突出师生的参与,发挥 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
      9.理顺高校与后勤服务实体的资产关系
      各高校在2007年年底前,要完成对所有后勤资产的清查登记。要在合理界定和合法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实施相应的管理办法。属于学校所有的学生公寓、食堂、浴室等固定资产的产权依然为学校所有,经营服务权交给服务企业(包括后勤服务实体)。
      为了体现后勤服务的公益性,必须尽量降低服务成本,所以,对于纯服务性资产,应当实行“零租赁”,对经营服务性资产,可 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也实行“零租赁”,对经营性资产,则应当实行有偿使用。
      10.进一步完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人事制度改革
      各高校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学校承担改革成本,维护后勤职工基本利益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解决好后勤服务实体的劳动人事问题。
      为使后勤服务实体人员成本与社会同类企业相当,实现同工同酬,便于管理,在企业化过程中,应通过学校支付用人成本差额的办法,将“老人”转化为“新人”,以利提高后勤实体企业化水平。其具体办法是:对接近退休年龄的后勤事业编制职工,可以允许在后勤实体实行先内部退养、再 自愿竞争上岗,也可首先采取“赎买内退”(学校出资一次性买断内退职工退休前工龄)、“以补代养”(事业编制职工高出合同制职工的收入由学校补贴,或学校继续支付原后勤事业职工的档案工资)以及“双置换”(即事业编制职工的身份置换与产权置换相结合,通过产权置换将后勤事业编制职工变成企业股东)等办法,保证事业编制职工的基本利益,再由后勤服务实体或其他企业聘用。进入后勤服务实体的事业编制职工与新职工同工同酬,工作期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工会会费,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处理办法。事业编制职工在后勤实体的任职学校应予认可,经学校批准或达到退休年龄回到学校后,享受与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在操作过程中要体现“有情操作”,经济核算适度从宽的原则。
      对学校企业编制的老职工,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政策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
      高校后勤服务实体的新进职工一律实行聘用制,其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按企业办法执行。必须依据劳动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策应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内所有工勤岗位、人员及相应资源都应当规范剥离,实行归口管理,避免相互攀比,同时制订有利于人员合理流动的激励机制,以利减少矛盾和阻力,创造“校内公平”的后勤改革氛围。
      11.重点抓好学生食堂和公寓的改革与管理
      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稳定。为最大限度地赢得学生的理解和满意,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要重点抓好这两方面的改革和管理。既要注重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还要从投入和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保证;既要允许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合理浮动,还要保证绝大多数学生可以承受,特别要保证特困学生的生活不受或少受影响。在学生食堂和公寓的改革和管理中,应充分发挥广大学生的作用。
      1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学校后勤行业协会建设和发展
      学校后勤门类较多、专业性强,且由于密切关系到稳定,对其服务质量、价格、安全的要求远高于一般服务行业。然而,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后勤采取行政管理的办法,只能做到一般要求和非专业性的检查、指导,属于粗放型管理。在此情况下,不可能实现高水平水平的专业化管理,其结果也不可能有高水平的质量和效率,安全、稳定也难以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管理职能不适应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改革深入的关键因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深刻理解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的精神,重视学校后勤管理职能的转变,抓紧协调组建学校后勤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的作用,促使学校后勤服务经营和监督管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这是目前国家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关键,抓好这项工作,即有利于减轻教育行政部门不必要的负担,又可有效地带动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使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改革和管理尽快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13.不断完善必要的改革配套政策和法制保障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哪一方面的政策不配套都会影响到改革的进程和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建立。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协调有关方面,不断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政策的落实。
      14.合理确定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的建设、管理模式
      在改革中出现了一批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学生公寓和食堂。从运行情况看,存在较多问题。对此情况,学校应首先认真研究,化解矛盾。如确实无法解决,学校可以通过协商回购产权。今后,学生公寓和食堂如采取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并管理的方式,必须慎重考察开发商的相关情况,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契约明确相关规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如选择开发商投资建设,应事先约定学校享有管理权,可另外选择企业提供经营服务,开发商的投资和收益由学校逐年偿付。
      15.将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学校办学评价体系
      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后勤服务的市场机制,提高后勤资源配置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使学校得以集中力量于教学科研,实现办学模式的根本转变。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直接目的,是保障学校持续发展,降低管理成本,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后勤保障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为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把后勤社会化改革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
      应当充分发挥学校后勤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各校后勤服务共性问题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制订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价格体系、评价办法,供各校参照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对各校后勤管理与服务进行全面和分项水平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来源:天津院校后勤基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