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热点文章

    发改委:即日起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1日 来源: 后勤处 字体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4月12日